一、主要工作进展
近年来,在*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策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超额实现“十三五”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量化指标,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一)*中央、国务院对打赢蓝天保卫战进行统筹部署。印发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国务院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长三角地区将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作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各省(区、市)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筹开展各项治污工作,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各部门积极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细化分工方案,出台配套*策措施40余项。
(二)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积极推进钢铁、煤炭、煤电、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全国超低排放煤电机组累计达9.5亿千瓦,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产能6.2亿吨。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和分类整治,重点区域“散乱污”实现动态清零。累计治理工业炉窑7万余台。发布实施VOCs无组织排放以及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行业排放标准,建立较为完善的VOCs排放标准体系。
(三)稳步开展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继续实施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持续降低。—年,全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由60.4%下降至57%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13.8%提高至15.8%。积极推动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区域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大力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中央财*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覆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累计完成散煤替代万户左右。
(四)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全面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年)》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统筹“油、路、车”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年全国建成或开通铁路专用线92条,全国铁路货运量较年增长20%以上。年底以来,全国淘汰老旧机动车超过万辆,新能源车保有量万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从20%提升到60%以上。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动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积极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
(五)积极推进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持续推动城市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全国23万多个施工工地开展扬尘整治,重点区域城区道路机扫率超过90%。逐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力度,年全国秸秆焚烧火点数比年下降30.5%。
(六)持续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自年起,连续4年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印发行动方案,细化每个城市的改善目标和治污项目,实现精准施策,严禁各种形式的“一刀切”行为。逐月通报目标进度,督促措施落实到位。年四季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9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比年同期下降39%;重污染天数比年同期下降87%。
(七)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绩效分级,目前已覆盖钢铁、焦化等39个行业,以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指导全国落实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逐市评估审核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苏鲁豫皖交界地区共有27.5万家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其中涉及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共12.4万家。积极组织相关省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及时推送预警提示信息,推进区域应急联动,有效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起到“削峰减速”的作用。
(八)强化环境督察执法。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建立预警、约谈、问责工作机制,对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大气问题突出、污染反弹的城市及时预警提醒,情况严重的进行约谈,交由地方*府问责。自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监督帮扶工作,打好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组合拳”。年从全国抽调人员人次,开展12轮次累计余天的重点区域监督帮扶,紧盯夏季O3和秋冬季PM2.5两项重点指标,现场检查企业(点位)30.6万个,帮助地方发现和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问题11.8万个。
(九)全面提升能力水平。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财*累计投入资金亿元,支持各地大气污染治理。完成“十四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优化调整,点位数量增加至个,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国家级新区全覆盖。建立大气光化学监测网,初步摸清我国VOCs状况及组分。家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全国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国家—省级—城市三级联网监控,各地安装机动车遥感(含黑烟抓拍)检测设备超过台(套)。
(十)切实加强科技支撑。圆满完成总理基金“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组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集中全国近名科技工作者,经过3年努力,在成因机理、影响评估、预报预测、决策支撑、精准治理等方面实现了一批关键技术突破,弄清了区域秋冬季大气重污染的成因,精准识别了区域污染排放特征和重点问题,提出了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案建议。组织专家团队深入“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开展“一市一策”技术帮扶,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针对性地提出大气污染成因和解决方案,助力地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二、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均全面超额完成。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7%,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比年上升5.8个百分点(目标3.3个百分点);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5%,比年下降28.8%(目标18%)。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要求。
二是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均明显下降。年,全国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O3浓度为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SO2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CO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其中,O3浓度自年来首次实现下降;NO2浓度在连续几年基本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明显下降。
三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污染相对较重。年,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个,占比59.9%。从重点区域看,长三角地区PM2.5和O3平均浓度基本达标,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为51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O3浓度分别为微克/立方米、微克/立方米,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四是个别地区、时段重污染天气仍有发生。全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次,主要发生在冬春交替时段,集中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西北地区等。其原因除秸秆焚烧、沙尘等因素外,主要由于冬季采暖和工业(特别是钢铁、焦化、玻璃、石化等不可中断工序)排放所致。“十四五”完成“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的目标任重道远。
三、1年工作安排
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系统谋划“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实施“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聚焦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着力推进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从源头防控、结构优化、末端治理等方面,加快补齐VOCs和NOx污染防治短板,推动实施一批大气污染减排工程项目,推动PM2.5和O3浓度同时下降,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二是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坚持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结合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稳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化解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继续实施重点行业VOCs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铁路专用线建设,以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加大移动源环境监管力度,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治理,着力解决恶臭、油烟等污染扰民问题。
三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指导其他跨省交界地区、城市群逐步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导向,研究差异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应急预案修订,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提升PM2.5和O3污染预测预报能力水平。
四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督察执法。继续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紧盯中央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