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分解-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及《宝鸡市-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要求,岐山分局及时安排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辖区内重点涉VOCs企业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
岐山分局分别对三户涂装重点企业,宝鸡通力车身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陕西通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有机化学品生产企业陕西宝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治理设施是否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旁路设置是否规范、台账是否齐全,从生产废气收集口逐步细查,确保设置非必要旁路,要求企业开启安全生产旁路时,第一时间上报我局,并建立规范台账。对照监测报告,查看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对储存罐安全废气收集及记录储量进行全面细查。现场制作笔录,填写表格,公司盖章确认。包装印刷及其他涉VOCs企业治理工艺为活性棉吸附-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均无设置旁路。目前列入重点VOCs清单化管理企业8户。
岐山分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涉VOCs废气企业检查频次,如发现或投诉此类企业设置非必要旁路和擅自停用VOCs废气治理设施,岐山分局将高限处罚,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确保辖区内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稳步提升辖区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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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楠审核:杨玉春版权声明: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联系授权并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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