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无尘室洁净度等级标准
TUhjnbcbe - 2025/7/30 9:17:00

华锐净化工程

无尘室洁净度等级标准

一、无尘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级)划分

1、一般要求:a.静态空气中粒子数≤颗/升。

b.动态空气中粒子数≤0颗/升。

2、特殊要求:a.静态空气中粒子数≤颗/升;动态空气中粒子数≤颗/升。

b.对粒径≥0.5μm的尘埃粒子和菌类,其沉降菌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沉降菌量应小于等于1个/皿(cfu);(2)沉降菌量应小于等于5×cfu/10cm2。

c.对粒径≥0.5μm的尘埃粒子,其浮游率不得大于50%。

d.对粒径≥0.5μm的尘埃和微生物,在气流输送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不得超过10个皿(cfu)。

二、无尘室内温湿度要求无尘室的温度宜控制在20±2°C为宜;相对温度宜保持在50±5%范围内。

三、无尘室内的照明与通风

1、无尘室内应有足够数量的局部照明装置及良好的通风换气设备。

2、当采用自然对流方式时,风速不宜超过0.3米秒;当采用强迫送风系统时,风速不应大于0.6米秒;

3、对于净化空调系统而言,"回风口"的位置应在离地面1.8米处以上,"送风口"位置在距地面1.2米处以下为宜。

四、人员进入无尘室的要求

1、人员进入洁净区必须穿防尘工作服或防静电工作服并带好帽子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方可进行操作活动。

2、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作业或参观访问等无关行为发生。

1
查看完整版本: 无尘室洁净度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