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年3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评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93.3%,良级天数比例为6.7%,无轻度及以上污染天。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7个百分点,优级天数比例上升2.8个百分点。
年3月份各监测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细颗粒物(PM2.5)1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26微克/立方米、臭氧(O3)8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6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污染物O3、PM10、PM2.5、SO2、CO浓度分别下降6微克/立方米、2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和0.1毫克/立方米,NO2浓度持平。
二、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对19个市县进行评价。全省19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均为%,其中,儋州市、三沙市优级天数比例均为%;陵水、琼海、琼中、保亭、澄迈、屯昌、定安、文昌、五指山、三亚、海口、昌江、白沙、乐东、临高、万宁等16个市县优级天数比例范围介于90.3%(万宁、临高、乐东)~96.8%(琼海、陵水),东方市优级天数比例为80.6%,良级天首要污染为臭氧(O3)。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19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方面,临高县上升3.4个百分点,海口、文昌、定安等3个市县均上升3.2个百分点,其余市县优良天数比例持平。优级天数比例同比方面,保亭、万宁、三亚、五指山、乐东等5个市县均有下降,下降比例介于3.0个百分点~6.5个百分点;儋州、临高、白沙、三沙、定安、文昌、昌江、琼海、海口、东方、屯昌等11个市县均有上升,上升比例介于0.2个百分点~16.1个百分点;其余市县持平。
PM2.5浓度全省19个市县PM2.5月均浓度介于11微克/立方米(三沙)~19微克/立方米(昌江)。与去年同期相比,昌江、白沙、临高、澄迈、儋州、东方、三亚等7个市县均有下降,下降范围介于1微克/立方米~5微克/立方米;琼海、乐东、定安、三沙等4个市县均有上升,上升范围介于1微克/立方米~2微克/立方米;其余市县持平。
三、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监测〔〕19号)要求,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名,年3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三沙市、三亚市和五指山市,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昌江县、东方市和临高县。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审核:何维龙
编辑:程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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