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利共好体投身于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事业至今,以提出的“氧碳相对平衡论”为代表,明确指出空气质量状况和合才能让环境共好,此中氧碳共好是关键,因此对于“碳”有着独特的深度认知和解读:
一、内容篇: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什么是“碳”,什么是“氧碳平衡”:
碳是一种非金属元素,化学符号为C,具有在常温下具有稳定性,不易反应、极低的对人体的毒性,甚至可以以石墨或活性炭的形式安全地摄取,位于元素周期表的第二周期IVA族。碳是一种很常见的元素,它以多种形式广泛存在于大气和地壳和生物之中。拉丁语为Carbonium,意为“煤,木炭”。碳单质很早就被人认识和利用,碳的一系列化合物——有机物更是生命的根本。碳是生铁、熟铁和钢的成分之一。碳能在化学上自我结合而形成大量化合物,在生物上和商业上是重要的分子。生物体内绝大多数分子都含有碳元素
在地面条件下,一种元素从一处到另一处是很罕见的。因此,地球上的碳含量是一个有效常数。
例如,植物从环境中吸收二氧化碳用来储存生物质能,如碳呼吸和卡尔文循环(一种碳固定的过程)。一些生物质能通过捕食而转移,而一些碳以二氧化碳的形式被动物呼出。碳循环的结构模式也复杂得多,例如,一些二氧化碳会溶解在海洋中,死去的植物或动物的遗骸可能会形成煤、石油和天然气,这些可以通过燃烧释放碳,而细菌不能利用得到。
氧碳平衡方面:碳一般是指二氧化碳,氧当然是氧气。动植物呼吸作用消耗氧气释放二氧化碳,而植物的光合作用去恰好相反,植物的光合作用消耗二氧化碳释放出氧气,而这两者是同时进行的,所以能处于一个动态平衡。广义上这就是生态圈中的氧碳平衡。
绿色植物在光合作用中制造的氧,超过了自身呼吸作用对氧的需要,其余的氧都以气体的形式排到了大气中;绿色植物还通过光合作用,不断消耗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这样就维持了生态圈中二氧化碳和氧气的相对平衡,简称氧碳平衡。
碳是构成生命体的重要元素之一,它在生物群落与无机环境之间的循环主要是以二氧化碳的形式进行的,而碳进入生物体的主要途径是光合作用和化能合成,生态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碳普遍存在于有机物和无机物之中,在自然界中与氧交互流动构成了氧碳循环,与自然环境及我们的生产生活都息息相关。
二、碳达峰篇:
碳达峰,就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有人认为,既然年才到‘碳达峰’,那近十年可以尽可能地多排放。这种观点肯定是错的。”“碳达峰”时间越早,峰值排放量越低,对实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就越有利。眼下最重要的是,要在准确探明我国目前二氧化碳排放“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碳排放监测系统研发能力和网格化密度。
三、碳中和篇:
碳中和是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对全世界宣布碳中和目标,除了响应《巴黎协定》约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彰显大国责任和担当外,在加速我国经济和能源转型方面具有高瞻远瞩的战略意义。碳中和将推动我国发展以从化石能源为主向以非化石能源过渡,对中国实现能源独立,确保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要实现“碳中和”,未来重点需要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做出全面的调整,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奠定基础,要建立企业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准入制度,制定出台绿色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企业则应该尽快推进技术改造与创新,建立绿色综合绩效财务制度,实现清洁、低碳、可持续高速发展。
四、碳交易篇:
所谓的碳交易是碳排放交易的简称,就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具有总量控制碳排放的优势。
德利共好体已经促使碳交易在市场化、规范化的减排运作机制成为碳交易发展的有效工具。以政策手段和市场手段共同作用,推动企业节能变革,实现高质量低碳发展,是建立碳交易的根本目的所在。
第一,碳交易可通过明晰产权、动态调整碳排放定价促进碳减排。从产权理论看,市场失灵的根源在于产权失灵。碳排放属于公共物品范畴而具有外部性,自发价格机制无法解决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外部不经济性问题,这也是政府出台环境政策工具的理由。碳交易制度的推行可通过产权的明确界定,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使碳排放成为非公共物品。在总量控制下,如果企业碳排放的需求越多,碳排放配额价格也就越高,那么企业所支付的成本也就越高。
第二,碳交易可以通过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碳减排。从微观市场主体视角来看,“双碳”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是一个积极促进因素,带来了绿色低碳市场及相关产业新的发展机遇。理论上,庞大的市场潜力将引导投资进入绿色低碳领域,政策倒逼和市场激励将扩大企业对节能减排技术的强大需求,推动企业创新、产业转型,还会培育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催生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碳交易刺激企业能源结构升级优化促进碳减排。数据显示,在碳交易体系中,电力行业贡献了超过50%的碳减排。目前我国的发电结构中,火电占据绝对比重,装机容量占比超55%,年发电量占比超75%。从成本端看,根据欧盟的经验,未来我国碳交易市场碳配额总量控制将趋严,且电企获取免费碳配额的难度将加大,一些火电企业需要通过拍卖的方式购买配额,提升了成本。正是基于此,发电企业就需要权衡碳价格和边际减排成本,在使用碳强度更低的燃料(例如天然气)作为燃料替代品,与使用煤并购买更多的配额间做出选择。
目前的一种担忧是,我国碳交易尚处于试点地区的起步阶段,与欧美等国家相比制度顶层设计尚不完备,政策效果对企业刺激作用的持续性还不能保证,易引发碳交易不活跃,碳价偏低,甚至二级市场停滞不前等现象。但也有另一种声音,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推进,一场能源革命不可避免。对碳减排权价格将上涨的预判,可能引发投机行为,甚至出现倒计时式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这些都将有损市场驱动减排计划目标的实现。
德利共好体审时度势的结合当前阶段的“碳”的实际状况,积极应用以往吸收试点阶段经验教训,尽快总结整改,继续通过合理定价、分配配额,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同时应统筹协调碳交易市场和其他相关政策工具,联合多项环境保护政策共同协作、相互补充,有效加以引导,发挥出碳交易制度的最大效果。
五、碳金融篇:
碳金融是指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的各种金融活动的总称,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包括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银行绿色贷款、以碳期货期权为代表的碳排放信用衍生品、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介入的碳金融活动以及基于配额和项目的碳交易等金融活动。
六、碳买卖篇:
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消耗了大量的化石能源,同时会排放出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导致全球气候异常。碳排放权交易实际上是把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当作商品来进行买卖,通过这种市场行为达到控制碳排放总量的目的。
碳买卖并不是今天刚刚出现的新鲜事物,伴随《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年碳排放权的商品属性正式确立。目前,欧盟、美国、新西兰、韩国等地都建立了国家或地区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国也从年开始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北等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今天,中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后,覆盖的排放量超过40亿吨,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
七、碳消费篇:
德利共好体独创的低碳与消费多维结合的运营模式是低碳生活的一部分,从衣、食、住、行开始共好低碳生活,即在进行消费的过程中,积极选择更环保节能的产品和服务和方式,不仅摒弃原来高耗能,低产出,铺张浪费等习惯,而且可秉承德道利众,跨界营销,异业联盟,循环消费之理念,实现消费增值,利益分享,多维共好的碳消费目标,促使消费关系大解放!掀起消费增值大趋势!形成分享经济大格局!德利低碳消费汇聚世界各地独特新奇优精品融通世界,促进亿万人衣食住行游乐养美与生命生活德利共好!
八、碳汇篇: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年1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就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
年10月28日,《自然》科学期刊上一个国际团队的研究报告也再次表示,中国的西南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碳汇”,占了中国整体陆地的35%还多一点。
根据目标,我国要在年实现“碳中和”。在专家看来,实现“碳中和”需要同时做好“加减法”——“减法”就是要切实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加法”就要大力增加碳汇。
九、碳汇交易篇:
碳汇交易是指发达国家出钱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排放指标,这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一种有效途径。这种交易是一些国家通过减少排放或者吸收二氧化碳,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转卖给需要的国家,以抵消这些国家的减排任务,并非真正把空气打包运到国外。
即因为发展工业而制造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的发达国家,在无法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该国家规定的碳排放标准的时候,可以采用在发展中国家投资造林,以增加碳汇,抵消碳排放,从而降低发达国家本身总的碳排量的目标,这就是所谓的碳汇交易。碳汇交易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各国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规定,创设出来的一种虚拟交易。
十、碳汇贷篇:
碳汇贷是银行贷款型森林火灾保险将森林保险与碳汇质押、碳汇融资进行有机融合,人保财险提供风险保障,为碳汇质押贷款增信,增强了碳汇融资力度,“碳汇+保险”的新模式下运用“林业碳汇质押+远期碳汇融资+林业碳汇保险”的形式,即以是林业碳汇为质押物、以远期碳汇产品为标的物的约定回购融资项目。
十一、碳银行篇:
碳银行是指提供碳金融服务,实践低碳理念,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金融支持的银行。具体的“碳银行”业务是指,提供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间接投融资、碳权贸易和碳金融衍生产品开发等。业务涵盖:碳资产管理、碳证券、碳保险和碳经纪等业务开发与管理。具体包括:低碳技术和项目直接投融资、银行贷款、碳银行理财产品开发、碳贸易产品服务、碳权金融服务和交易、碳权金融衍生产品开发和管理、碳基金开发与管理,以及清洁发展机制业务咨询与帐户管理、配额型和自愿型的碳减排额交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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