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重点时间
年1月30日
至年3月15日
禁燃禁放区域
曹县全区域
重要通告
近日
曹县人民*府发布了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春节期间
曹县全域被列为禁止燃放区
还是有许多市民疑惑
真的不能放烟花爆竹了吗
过节总能放吧
.......
今天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Q
今年过年期间农村地区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A
根据《通告》第一条
禁止燃放重点时段和区域:年1月30日至3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日至农历二月十三日),在曹县全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也就是说该时段在曹县全域内都不允许燃放,农村也不可以。
Q
以后在曹县再也看不到烟花了吗?
A
根据《通告》第六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Q
春节过后非重点时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A
根据《通告》第二条
日常禁止燃放时间: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
日常禁止燃放区域:曹县城区:南至漓江路、北至松花江路向东至京九线城区段向西至国道。《通告》第二条规定的镇街驻地、车站、学校等重点保护部位。
以上区域及单位全年禁止燃放,禁放区域外不受禁放烟花爆竹限制。
Q
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我们怎么举报?
A
根据《通告》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有权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公安部门接举报后应当对举报及时查处,将查处结果答复举报人,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同一事件不重复奖励。
为什么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呢?↓↓↓
01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02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03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4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
05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时也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
06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
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
平安团圆才是最大的“年味”
曹县警方再次提醒
烟花爆竹
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如果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
还是销售和燃放
轻则行*处罚
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全域禁燃很严肃
切勿以身试法